Sean在這篇《海角七號:你真的那麼熱愛國片?》文章中,針對一則標題為《海角票房破一‧三億,愛國片拒絕下載網友相挺》的新聞,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請問《海角七號》有什麼地方比較特別、以致於相關的盜版行為會顯得特別可厭?對照這篇文章所引用的新聞,可知這是針對該新聞所指出,因為海角七號的賣座、好評不斷,獲得了眾多網友的支持,因而發起拒絕下載盜版,以行動支持國片。即此新聞的結論:『 《海角七號》的每個橋段、每句對白,都讓看過的人印象深刻,就是這樣刻劃人心的感動,讓網友用行動支持,拒絕下載,用進電影院衝票房,來支持國片。 』
智慧財產權的重視,跟電影本身感不感人、親不親切到底有什麼關係?因為支持叫好又叫座的國片,所以智慧財產權才有被重視的必要?這樣的思考有沒有問題?──如此推論,西洋片、爛國片就沒有支持的必要,歡迎踴躍下載,是這樣嗎?
會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我看到了非常有趣的留言。
為什麼不能換一個角度來看待?
為什麼只是一味的質疑"海角"特別在那裡
要有這樣的質疑,前提似乎必須是與對方談論同樣的問題。然而,他真的知道這篇文章批評的是什麼嗎?這篇文章沒有論述《海角七號》不夠特別, 只是問了──跟眾多智慧財產權所保障的影片創作相比,《海角七號》究竟有多特別,以至於應當被認定為較值得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障?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行動,是否應然取決於該創作的好壞?
當然,無論各位認為《海角七號》是好是壞,就留給各位自己去評價,便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