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討厭在網路上跟人打筆戰。是說我跟本就把筆戰這種事情直接定義成──讓人不舒服的對話,只不過形式上不是面對面,是透過網路的文字。然後在上個星期我在無名的文章莫名其妙成了被戰的對象,簡直就是天時地利人和,而我完全沒有進入狀況。因為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與天份,更別提有那份慾望與動機了!
啊!只不過單純地想要寫點什麼。尤其我在備份自己的舊文章的時候,感觸好多,那時候才突然發現原來我也想過這種問題呀?原來我曾經歷過這種事情呀?──我都忘了!我突然驚覺,完了完了,不寫下來,我真的再也不會把它們想起來了,這才發現,原來我是想了就忘的人。
我徹底忘了自己寫部落格的目的。
就是怕忘。
還是跟本沒有記起來的必要呢?我質疑。
成英姝的文章裡頭提到,人生的「判斷」價值只存於當下。以結果來反推「判斷」其實是沒有意義的。人所能對命運做出的某些「選擇」的動作時,那價值就存在於那一剎那,那一剎那我們在腦中快速反射的,生命中覺得值得的事情。
我覺得她說得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