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2

爭執與討論的分別

      我很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能夠重寫關於「公主病」的文章。前陣子透過很多網友的指教批評,再次地刺激我對該議題的思考,也讓我瞭解到關於文章段落、敘述的結構。值得一提的是,那篇在無名發表的「公主病」系列的文章雖然引起了很多回響,但是真正讓我印象深刻的留言只有兩篇:



我覺得那句-看到正妹就卯起來追-會容易被發卡,原因不難理解,不過女王沒有講到因為年輕貌美會變,如果因為外表吸引就追,那看到更美的不就變心了?對於一個自信不是建立在外表,不把外表當唯一武器的人而言,這種感情基礎太薄弱了,心態可議所以要追當然可以追,被追的自然心裡有所判斷對方的誠懇度和價值觀
fun 於 September 11, 2008 09:16 PM 回應 來源: 122.*.*.*
因而有了以下的省思:
1.因為方便,而習慣了對各種現象或族群貼標籤,而忽略了"貼"別人標籤是否適當?
2.是不是太沒性別意識了,居然對"公主病"有性別歧視的字眼沒有自覺?因為有這"病"的並不侷限於女性吧!

angel 於 September 11, 2008 01:39 PM 回應 來源: 61.*.*.*

      不知道各位看了這兩則留言,有什麼樣的感覺?我的感覺是,這兩則留言讓我感受到,他們與文章的核心有產生某種交集,並且有所理解。不同之處在於,前面一位朋友就該部份進一步地提出自己的想法──甚至超越了文章未提及的部份,後面一位朋友僅是就文章本身提出自己的解釋,並且準確地命中議題核心。這樣的留言是我樂見的回響,有所交集的對話與進一步的討論、分享。很可惜的是,更多的回響是以爭執為目的的意見表達。
所以,爭執與討論有什麼分別?

      為了進一步確認我個人的認知是否有誤,特地查了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關於這兩個字詞的解釋。爭執是『各執己見,不肯相讓。』,而討論是『探討研究、尋求結論。』從字面的解釋去理解,這兩個字詞同樣是指人外在的言論表現活動,但是目的卻不相同。因此,爭執著重的是在同一議題上,就他者的意見而言,為強調自我意見是較其優越的表達。討論是在同一議題上,為獲得更好的見解,並且達成相當程度的共識,積極地使對話雙方的見解能有所交流的過程。

      討論所指的意見交流,未必代表意見相同。意見不同大致上有以下兩種可能,對他方的意見產生了誤解──這當然包括表達與解讀錯誤的問題,或者沒有誤解但是就該部份有著不同見解,而無論是那一種,均能就有所不同之處,明確地指出有疑問之處,或是具體說出其不認同的理由,透過此種意見交流,才能進一步地尋求更好的結論。而爭執呢?意見肯定是不相同的了,又爭執不以尋求更好的結論為目的,因此也不需要“意見交流”了。

      縱然,善意的表達不見得就能達成討論的效果,惡意的表達亦不代表有著爭執的目的,這是手段上如何使用的問題。只是在表達的過程中,為達到討論的目的,必須使雙方能夠清楚掌握彼此的見解,此時真誠的態度、善意的表達,仍舊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們無法時時刻刻在不同議題上保持同一種善意,這關係著我們對事的主觀意識,經驗與認知,以及因對話的對象、立場處境而有所不同。而這些因素,正是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