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ly‧woken

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

收信快樂

就在剛剛收到今年第一張由郵差捎來的聖誕卡片,隨即放下製作到一半的賀年卡片,飛快地讀完卡片上的文字,然後整顆心都暖了起來,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會有那種收到信的雀躍。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太多言不及義的對話以及被習以為常的相聚,無論彼此的身體靠得有多麼近,只要缺乏了那一點點心意,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就不會是由地理空間決定的。於是突然想起去年五月去看的那場舞台劇《收信快樂》,又把舊文挖出來讀了一遍,也只不過相隔了一年多,那些感觸還是在的...

「不知道如果他看了這篇文章,知道有個人在意他,會是什麼感想?」她看完了那篇文章之後說,而我一直思考著這個問題。

看完《收信快樂》的當天晚上,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我的感受。因為我所得到的感動,似乎跟我所預期的不太相同。我很喜歡萬芳和單承矩的演出,他們的專業真的不在話下。也非常喜歡華山文化於園區四面開放的舞台,能夠近距離的貼近演員,透過演員不時改變的站位以及角度,真的多了些不同於傳統舞台僅能單一面向呈現的感受。

但,這終究是一場戲。

演員所竭力扮演的生命,對於入戲的觀眾們而言,僅能透過自我的生命去補抓住兩者之間的同異。若真要說故事觸發了人們心裡的什麼,也許就是每個人心上的一片漣漪,悄悄地勾起了什麼曾經,或者所渴求的什麼冀望。而我當下所給自己的思考是──當戲落幕之時,我們擦乾眼淚,整理心情過後,還有沒有勇氣回過頭來面對自己的生命,試著一一拾取、檢視自己生命中錯過了什麼、擁有過的什麼感動?

後來我在萬芳的blog裡看見她寫下的─

其實
在這個空間裡
飛竄的
不只是陳淑芬與李政國的人生
在光束之外的每一個座倚上方
我感受到好多的生命、故事快速翻轉
有的人甚至羨慕起劇中的兩人
這羨慕 有太多滋味

我很驕傲且欣喜地認為,我跟她都看到了同樣的東西。

除此之外,我思考著寫信與收信之間的意義。雖然劇名叫做《收信快樂》,但是寫信是否也有其快樂之處呢?正如李政國面對自己將寄出可能不被收信人拆閱的信件,依然小心翼翼地珍惜寫信當時的心意。劇中,李政國寄出了無數封信卻只等到一封封被退回來的信,他卻說:

信是我親手 用自己的筆 自己的字跡寫下來的
它把我本人完完整整地帶給你
你可以把我撕毀 丟棄 也可以把我保留下來
當然你也可以連看都不看地寄還給我
就算是這樣 這一切過程還是存在

我喜歡收到信的感覺,但是我更喜歡寫信,那是種像將一整盆水全部倒出似地將自我完全傾洩而出的感受,毫無保留的情緒,如此私人地、赤裸裸地將自我化為字句,是在寫給很親密的人們信件過程時,最美妙的體驗。

然而這是過程,那麼寄出信之後呢?

也許寫信本身就是目的,或者是數個目的之中的其中一個目的。當我們之中有人總是習慣在信件最後寫上“盼回信”三個字,似乎就透露了寫信另一個重要的目的─獲得回應。

劇中的兩個人,大半輩子的時間都是透過信件交流,他和她各自寫下自己各個階段的經歷,對陳淑芬與李政國而言,他們為彼此生命所付出的種種,有別於現實生活人們面對面才得以給予的一個眼神、對話乃至於牽手、擁抱的有形交流,寫信,卻僅僅具有見證且賦予對方生命意義的無形價值。當我們寫信,除了是將自己交付出去,也投遞了那生命等待被賦予意義的期望,同一時間我們也收信,亦是接收他人所交付出來的一切。

如果我們再也不寫信了,是因為我們害怕著信件一去不回,得不到任何可能的回應,或者原封不動地被退回,是否也代表我們開始害怕去面對內心曾經澎湃的情緒,不再將它們化為一字一句,不再書寫紀錄它們,不再誠懇且滿心歡喜地將自我交付出去?縱使我們依然會在某個夜晚為他人所杜撰的故事感動落淚,但是會不會──我們已默默壓抑甚至遺忘自己的生命裡的曾經,以及那些令人感動的種種,好久好久了....?

「他不會看的」我說。

我的文章並不是寫給他的信,也不是基於想要被他看見的心情所書寫的。我一直覺得只有人被看見的時候才有其存在的意義,而我漸漸明白在他的眼裡,並沒有我身影。又或許在我的生命之中,他也只是一場被我虛擬且編織的夢,一個有氣息但卻沒有任何意義的幻影。即使如此,他還是經過了我的生命,並且見證了某一個階段的我,而我並不想掩飾也不想否認這一切。

我曾經迷惘,曾經失望也曾經滿懷希望,曾經擁有也曾經失去......

而我選擇在這裡寫下自己,能夠被「你們」看見,就是我存在的意義,也是我能夠繼續往前走的動力。

並且打從心底感激,有「你們」的參與。

原文發表自May 20, 2008/無名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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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星期一

《戀夏500》/Days of Summer

戀夏500日,這片名早早預告了結局,與夏天只有500天的日子。有人說這部片並不是愛情片,那麼這一對男女之間發生的故事真的稱不上愛情嗎?這似乎也反應出一件事情:愛情在多數人的認知裡,或者說想像,只要不是走向幸福美滿的結局,或者留下圓滿的可能,都沒辦法稱作為「典型」的愛情。

撇開傳統愛情片中必備的浪漫元素不談,男主角湯姆就是一個愛情片裡頭十分典型的角色,相信真命天女,以及對愛情抱持著對美好浪漫的憧憬。湯姆的特質很顯然地比較常見於多數電影中所描繪的女性,與其說這樣的反轉是一種創意,實際上這也只是反應了最一般的刻板印象,現實中,男人較常被貼上花心或者劈腿的標籤,但花心劈腿的女人也不在少數。

至於女主角呢?原先我從預告片得知的訊息,女主角夏天被設定成一個認為男女關係無須拘泥於形式,愛情不必定義,一切憑感覺的女性。這樣的設定亦扭轉了一般傳統觀念對女性的描繪,甚至也可以說─一般人對於置身於戀愛之人的描繪。這讓我在觀看此片前抱持著十分期待的心情,不願定義愛情的女孩,那麼她眼裡的「愛情」又會是什麼模樣?

只是令我十分意外且失望的是,夏天與湯姆就像多數戀愛中的情侶一樣,一對一地做著正常情侶們會做的事情,甜蜜的逛街約會、接吻做愛,那所謂不被夏天定義的「愛情」,除了口頭上的宣示、忽冷忽熱的情緒以外,完全看不到其他更多的具體描繪,從影片中所呈現的有限訊息看來,也相當符合一般人對於戀愛男女之間的互動模式。差別只在於,男主角一心一意相信著要與女主角廝守一輩子,女主角卻不願對男主角的心意作出相對應的回應。

關鍵很可能在於,一般人們對於愛情的想像認知:相信與承諾是重要的,定義關係這件事情是重要的,也因此光是夏天「不願承諾」、「不願相信愛情」的性格特質本身,即是一種偏離多數人們所認知的愛情模式。很可惜的是,我認為這些劇情的描繪相當地沒有新意,甚至還有些乏味,即便對照願意承諾的湯姆本身,也叫人看不出「承諾」在此段關係中,有任何足以讓議題延伸發揮的空間,湯姆不過是個被愛情沖昏頭的小伙子,而不願給予承諾的夏天,她也並沒有做出任何背離兩人一對一交往關係的行為。

話說回來,表面上這樣的夏天看似與眾不同,我反而認為她非常實際而且誠實,試想,有多少交往中的男女,他們花多少時間才讓愛情故事走向了幸福美滿的結局?又,什麼才算是一段關係的圓滿結局?是結婚?還是「坐惦椅寮,聽你講少年的時陣你有外摮」?

關於「承諾」本身,有戀愛經驗的人們應該更能體會,那其實是如同信仰一般的信念,就現實而言,一段感情中有太多不是信念可以明確決定的因素,更別說就連信念本身都很脆弱!今天那愛人可以對你說:「我永遠愛你」,但是真相是,沒有人知道永遠在那裡,我們只有無法抹滅的過往以及稍縱即逝的現在。用一句我很喜歡的電影《重慶森林》裡的台詞來說:「其實瞭解一個人並不代表什麼,人是會變的,今天他喜歡鳳梨,明天他可以喜歡別的。」

於是,「承諾」可說是淪為像夢想一般的東西,有時還可能只是單方面一廂情願的期望。我的意思並不是指承諾是沒有意義的,重點在於我們對於承諾在一段關係之中,抱持著什麼樣的預期?我認為愛情本來就是兩情相悅的美好,夢想是好的,相信也是好的,但是倘若要用來定義一段關係,而不願相信或者接受各種改變的可能,那就叫不切實際了,時間並不是靜止不動的,兩個人的互動也不是只繞著其中一個人的一廂情願打轉。

如果愛情僅僅是人們口中的天長地久,那肯定不是只有承諾與片段的快樂所能完整定義的。

到了影片的最後,夏天終於找到她願意與之結婚的對象,並且告訴湯姆她終於相信湯姆說的真愛是怎麼一回事。這橫看豎看,都很難不讓人以為夏天並不是不願相信愛情,也不是不願定義愛情,只是湯姆不是夏天當下所認為的「The one」罷了!是說,戀愛不就是天時地利的問題嗎?所以,失戀的湯姆還是可以再重新認識秋天,結了婚的夏天也不一定就不會離婚。不過,離了婚還是可以再婚的啦!

好像有點關聯的延伸閱讀:《文字歌頌也埋葬那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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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

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對不起,這篇文章並不是電影《2012》的心得。(應該也沒有人會誤認吧!)

好像有句話是這樣說的:「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意思是如果人能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面對,我們或許會更認真看待每一天,用心地面對當下擁有的一切。不過這句話如果換成另一個角度的疑問句:「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你今天會做些什麼?」是不是感覺就不太一樣了?

這是我看了ギャグマンガ日和製作的搞笑影片─世界末日後產生的疑問。在這個搞笑影片之中,許多面對世界末日的人民都陷入了瘋狂,既然世界都要毀滅了,有一群人便選擇在街頭大肆破壞,而影片的要角們選擇坦然展示自己的本性,說真心話、失態逾矩的行逕樣樣來,反正都活不過明天了,辛苦建立起來形象怎麼樣也不重要了嘛!想不到同樣是「最後一天」,卻也有著完全不同的心態。

關於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人們會想做的事情,大約有兩種角度可以切入,一種是「再不做就沒機會做的事情」,另一種就是「做了以後不需要管後果的事」。以上兩種想法表面上看似不同,但其實也有相同之處,那就是都不需要考慮做了以後的事情。既然都不需要考慮後果了,這事是好或是壞,也就不太重要了,只是單純滿足當下的慾望罷了!

那麼「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這句話又該怎麼理解呢?既然沒有未來可言了,當下又憑什麼重要到要讓人認真地看待?

以前我很愛掛在嘴上講的一句話是:人在當下其實沒有過去與未來,這話的指的其實是關於人所能選擇與掌握的範圍。但是說到「心態」就可就不同了,我覺得人對於當下所抱持的態度,都是由於心有一面仍依附著過去,另一面向著未來,正是因為那些過去種種的累積,以及未來不可預知的憧憬,影響了人在每一個當下所見所欲的一切。

「如果今天是我們活在這世界上的最後一天了,人會多珍惜自己身邊的人?」問個方式問,「如果今天就是我們見到某人的最後一天了,我們會多珍惜這個人?」這兩句話差別在那裡,就不用我多說了吧!

朋友的心得(應該可以算是我這篇的白話版吧~):把每天當成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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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

《贖罪》/Atonement

記憶中,很多故事與童話無論過程如何地曲折,最後的結局都是圓滿地收場。壞人必然得到應得的報應,好人終將獲得好報,而有情人終成眷屬,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與美滿的日子。在我的童年之中也曾有那麼一段時光被這些虛構的幻想給包圍著,那時候的我對於任何事情的發展,總是一面抱持著美好的憧憬,一面自顧自地編織著想像來的劇情,當然這些最後都隨著時間讓現實給一一抹滅了。

但我始終不解的是,為什麼成千上萬個故事不願告訴我們事情的真相?或許沒有人喜歡真相,也因此會讓人寫下的,是離現實相當遙遠的期望,甚至那些期望,也會比有生之年的記憶來得更永恆、更堅強。

白昂妮也曾是這樣架構她的小小世界的吧!以她天賦異稟的才華,細膩的表述正是她用來解釋這世界的能力。一旦離開了文字空間,外頭的世界,或者說現實,遠比她想像的複雜、難以掌控的多,雖然這並不妨礙她對世界的摸索與體悟,她年紀很輕,只有十三歲而已,在她古靈精怪的小小腦袋之中,世界再複雜也依舊豐富而有趣。

只是這樣的能力卻造成了現實中所無法扭轉的悲劇,原來無心誤解的信念,忽然搖身一變成了惡念,促成她所無法預期的惡果,等到了那個時候,她已無力挽救。因為在現實的悲劇當中,她再不是那虛構故事中主導一切的主人,她與她的姐姐、姐姐的戀人羅比,只能任由命運打亂那些彼此曾經準備好迎接的夢想。

說來諷刺的是,這場扭曲而來的悲劇,是從羅比無意間放錯自己胡亂書寫的信條所開啟的。這使人驚覺,再貧乏的想像,一旦讓文字給保留了下來,即可能成為扭轉現實的可怕力量。然而可怕的真是文字嗎?人們常說「眼見為憑」,但人其實並不是單單只靠眼睛來認識世界的,人的思想可以是無邊無境的,理解力與感受更是複雜而多元的。事實上,文字是因觀者而存在的,唯有獲得凝視、解讀才讓文字有了意義。

那最後呢?最後我們才知道那對被拆散戀人早已雙雙過世,這故事全是白昂妮筆下的虛構。《贖罪》最初談的是白昂妮的「罪」,但是最後的結局卻不是「罪」獲「贖」的圓滿,而是沉重的疑問─罪真有贖去的可能?假使姐姐與羅比還活著,她也準備好了要改變當年的證詞,而使當年羅比的罪名獲得翻案,羅比與姐姐彼此長年分散的痛,真有彌補的可能?

逝者已矣,我們不知道死去的世界會是在那裡,甚至那些死者、那些曾有快樂與痛苦是否還存在。無庸置疑的是,人只要還活著,就不可能逃避圍繞著生命的種種,舊的記憶、新的感受,生命隨著時間蛻變著,也逐漸凋零著。那些無法挽回的傷害或許在事發當下而凝結了,但是在生命走到終點之前,活著的人都還有時間面對那些傷痕,並且嘗試弭平。

於是白昂妮在自己虛構的故事裡,運用那專屬於她筆下的權力,創造故事圓滿的結局。也只有這樣,西西莉亞與羅比才可能繼續相戀,也只有這樣,她也才能夠稍稍著安撫那些過錯在她心中留下的罪惡感。那是《贖罪》作者筆下的白昂妮所專屬的解釋權,而真正的作者所揭露的,並不僅止於身為小說家的專屬權力,亦有虛構背後可能存在的真實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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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9日星期日

寧可錯殺、不可縱放之煙槍清理法

環保署官員指出,未來可能直接引用《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直接將「馬路行進間的走路、騎車或開車吸菸」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或是在研擬中的《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草案中,直接禁止「行進間吸菸行為」。

這是今天的新聞,若報導屬實,未來菸槍們戶外抽煙的限制又多了一項─身體不準處於行進間,無論有無證據顯示煙蒂落到指定清除地區─而不是垃圾桶、煙盒甚至是車上的煙灰缸,只要是行進間同時抽煙,將直接被推定構成違反行政法義務的行為,而得據法規處以罰鍰。我還真沒想到管制廢棄物清理的法律,居然還限制到人民的一般行為自由上頭了?

廢棄物清理法規範的重點在於「廢棄物的清潔與處理」,在現行廢棄物清理法關於「菸蒂」的規範,所要管制的是「隨意拋棄行為」,而非「吸煙行為」,是說難道吸煙行為本身沒造成空氣污染嗎?當然有,那麼騎機車、開車所造成的廢氣就沒造成環境污染嗎?由於空氣污染不在廢棄物清理法規範的目的中,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

該報導亦指出,環保署官員說:「雖然民眾亂丟菸蒂已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00元以上,但由於取締不易,因此,研議對行進間吸菸行為直接加以規範。」依現行《廢棄物清理法》取締隨意拋棄煙蒂行為,是需要舉證的,必須由稽查人員在行為時拍照才可以據以裁罰。故一旦直接將抽煙行為推定為構成裁罰事由,取締確實比較容易了。於是我們的官員才會說因為取締不易,因為每年上百億處理菸蒂的支出,所以應當直接有罪推定,所有地上的煙蒂直接由任何在戶外行進間抽煙的人概括承受,只要在行進間抽煙,直接等同於有「丟棄菸蒂的行為」。

可以想見的是有抽煙就會製造菸蒂,但是不是一定構成隨意丟棄菸蒂的行為(見註)?你可以說機率很高,問題是此項認定標準的依據是什麼?是感覺,還是直覺?假設狗大便會造成環境污染,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立一個法令,凡是帶狗出門的人即直接推定為「污染環境行為」,因為狗狗出門逛街「很可能」隨時想大便。你同意狗大便隨意棄置會污染環境嗎?那麼你同意帶狗出門的人即可推定為「污染環境的行為」嗎?

抽煙者的戶外抽煙行為並不代表他只能將煙蒂丟到地上,他可以丟到公共垃圾桶,也可以丟在車子裡的煙灰缸,甚至塞在自己的煙盒裡頭回到家再丟棄,更有甚者,即便不是行進中抽煙,定點吸煙者也可以隨意丟棄煙蒂。無論有無具體丟棄行為一律視為污染環境,這樣的處罰手段與立法目的之間,果真有實質具關聯性嗎?

一旦單純的抽煙行為即可構成裁罰事由,即意味著任何行進間的抽煙行為,都是違反行政法義務的行為,雖然並不是直接對行為造成限制的規範,但是卻足以對人民造成金錢上的不利益,間接地限制了人民抽煙的行為自由,對吸煙者而言,如何丟棄煙蒂已不是該規範所限制的重點,而是無法在行進間抽煙。

我不清楚為什麼民調中有將近79.20%民眾支持此項立法,所抱持的理由無論是不抽煙也好,討厭煙味也好,各位可能沒有想到的是,當法律直接「推定」某項行為具有可罰性,卻不需要論證行為與結果間的事理關連性,忽略手段的必要性,更不考慮人民自由權利可能受到的侵害,縱使它的目的─維護環境衛生─聽起來很正當,這樣的規範恐怕無法通過憲法比例原則的檢驗。

為達目的而不計手段的法律,美其名為有效管制,實則濫用公權力限制人民的自由,可以見得是任何一國家機器都將十分樂意執行,豈知竟也有人民急著拍手叫好?

註:這是一個目前可參考的數據:「每年約有420萬人抽掉21億包的香菸,會有100億支的菸蒂隨意丟(來源)」。設一包20支煙,故每年約有420億支香菸,而隨意丟棄者佔了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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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4日星期六

《聖誕夜怪譚》/A Christmas Carol



看完《聖誕夜怪譚》是有點莫名其妙的感覺,跟朋友聊到這事時,稍微抱怨了一下坐在旁邊的小女生,因為她不到一分鐘就要轉過頭去詢問她媽媽的意見。當天不少是家長帶著小孩子來看的,但並沒有預料中地吵鬧,最後被朋友說像我這種年紀的人會出現在那裡才是奇怪!被這麼一說才有所自覺。

唯一的感想大概是:面對這類散發著正面人生觀的寓言故事,我好像不再能產生那些被人們預期的感覺了,難道因為我不再是小孩子了嗎?

我當然不是小孩子了,只是也談不上說自己老了嗎?想起袁瓊瓊有篇文章在談這樣的事情:人通常都不是漸漸老的,而是「突然」老的。當時不是很理解這樣的說法,但現在稍微能體會了,當我們真正察覺人生已經轉變到另一個階段的時候,通常都不是漸漸轉換的,而是「突然」轉變的,因為當自己發現的時候,你才真正變了。

《聖誕夜怪譚》是在談「突然」轉變的事情。一個吝嗇刻薄的守財奴,一夜之間,他不再是了。這很有意思,反過來想,那麼他原先為什麼會是吝嗇刻薄的守財奴呢?人的價值觀與態度是漸漸累積而成的,要突然變成一個守財奴,好像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呀!

在史古治的聖誕夜,三位被馬里預告為他帶來救贖的三位精靈,分別帶著他遊歷自己的過去、現在以及未來,重溫了那些曾經擁有的歡樂與人情溫暖,也使他對即將面對的孤伶伶地死去感到恐懼。為什麼他曾經也渴望回家過聖誕節?又為什麼當年他對深愛過的情人求去冷漠以對?然而這麼多年以後這些畫面的重現,卻使他產生了改變,為什麼?

人在選擇的當下,看到的是什麼?

我相信人有轉變的可能,那些未知的經歷與際遇之所以會修正我們的想法,是因為它使我們更加地看清楚自己的想法。人在當下所看不清楚的,是各種選擇最後發生的後果,人在當下所能夠看見的,僅止於對事物的有限理解,並且必須有所取捨。

而等到了回顧那些過去種種無法修正的錯誤與遺憾,人們所求的,其實只不過是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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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框架之外


7點晚間新聞的結尾如往常般地報導著國際趣聞,那是一場自匈牙利的選美比賽,特別的是,每一位參賽者必須是全身上下曾經有一處動過刀的整型美女。這則新聞報導的最後說了:「22歲的美女空姐以優雅的氣質拿下冠軍。」,整型不外乎就是透過現代醫學科技來改變天生的身體構造,達到符合個人所認同的「美」的標準,但在這群人工美女中,最後獲得評審認同的卻是「優雅的氣質」,而不是佳麗們原先汲汲營營在自己身上改造的外在美,真是矛盾呀!

但再想想正規的選美比賽,再嬌艷的臉蛋,再勻稱性感的身材,都只稱得上是參賽的基本條件,到正式比賽過程,還要進一步較量姿勢儀態、談吐應對乃至於機智問答。可見對於選美比賽,美的標準不僅僅是必須外在條件出色,內在也不容忽視。

在我看來,關於「美」,其實是沒有絕對標準的。這裡說的絕對標準,是一望即知,放諸四海皆準的固定且單一的特質。「美」是充滿吸引力的、使人愉悅且令人嚮往的感受,感受既然是抽象且主觀的,就不是一個能夠輕易被特定的客觀形象。於是,當一群臉蛋身材皆符合當代標準的美女們排排站時,那僅限於單一外在特質的標準反而使「美」的界定變得更不確定了。

有些諷刺的是,整型追求的「美」,卻是在普世價值框架下的特定標準。於是,單眼皮想割成雙眼皮,A罩杯想隆成D罩杯,山根太塌想墊高一些...。回過頭來想想那所謂的「氣質」,是太曖昧又模糊的抽象描繪,實在不是用任何框架以及標準輕易界定的特質。

或許在那些特定框架之下的複製品當中,曖昧一點的異樣特質反而才顯得獨特。

試想,假設那些我們所渴望的「美」,最終只是某種特定框架之下的複製品,就像是對著平庸懷抱著不凡的幻想,在這樣不自覺的嚮往過程中,是否也稱得上是一種令人著迷的曖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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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7日星期四

痛苦

我的自我和你的自我基本上沒什麼差別。人多,想法少──我們每個人想的差不多都是相同的東西,還互相傳遞想法,借用彼此的想法,竊取彼此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踩到我的腳,只有我一個人會痛。『我』的基礎不是思想,而是痛苦,那是所有感覺中最基本的。
─米蘭昆德拉,《不朽》,尉遲秀 譯,p.210

14歲的那一年,我左手的食指與中指被男同學用美工刀劃開了一道傷口,我永遠忘不了鮮血湧出的瞬間,男孩臉上的驚恐,我一邊抓著正在噴血的手指,一邊在心底喃喃自語:「沒關係的,這很快就會過去的。」每次我受傷,總會在心裡自顧自地念著一些安撫自己的話,或者自以為是地想著開心的回憶,只是當我越試圖揮別痛苦,就越無法忽視那些傷害正折磨著我的身體,事情發生以前的身體如此理所當然地舒適而自然,我們從沒有忽略去感受那些自然,正因為如此,痛苦才更顯得真實而殘酷。

最忘不了的是保健室裡一位幫我止血的老師,當時處於驚嚇的我抽噎著,或許那些鼻涕與淚水,將緊張的氣氛在周圍的人們擴散開來,那位壓著我手指的老師為了讓我停止哭泣,作勢鬆開了我那正在噴血的手指頭,擺出嚴肅的神情說道:「別哭!再哭就不要止血了!」在她鬆手的那一刻,我完全沒有顯露除了抽噎著鼻涕與淚水以外的反應,這想當然爾的判斷根本不需要幾秒鐘,比起因痛苦而生的鼻涕淚水,止血急救才是眼下最首要獲得控制的事情。她就像是我面前一團不存在的空氣,而我的傷口就這樣被鬆開了又再次被緊握。

我們如何看待別人的苦痛?只有當那些並非我們自身所承受的情緒與感受,在我們身上產生某種意義的時候,才可能成為被理解的對象。假使不能將他者的感覺轉化成自己的感覺,又該如何理解那些並非我們所承受的一切?

關於安慰別人的方法,與其以命令式的「別哭了!/別難過了!」或是責罵式的:「這有什麼好哭的?」,更好一點的方式反而是展露你的感同身受:「那真的很令人難過」、「你真的盡力了」。情緒是一種紓發,感覺是一種真實的存在,無論情緒或者感覺代表了什麼,重要的是它們專屬於個人,最無可取代的存在。人即使在最失敗且懦弱的時候,也渴望得到認同與了解。

但是那些來自於他者所承受的苦痛,終究不是專屬於我們的,就連那些自以為是的了解與認同,說不定都僅僅是被滿足了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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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7日星期四

時尚女王香奈兒/Coco Before Chanel


可可‧香奈兒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我眼前是在十年前我買回來的一本書─《48星區密碼─獅子處女座(8/19-9/02)》,在8/19那一面看見了與我同一天生日的可可‧香奈兒。縱然我對於香奈兒的品牌沒什麼特別的認識,卻在心中對可可‧香奈兒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對她這個人充滿好奇,不只是因為她身為一個時尚品牌的創辦人,也是由於我們的生日是同一天。

時尚女王香奈兒這部電影談的是香奈兒的故事,雖稱不上一生,但也算簡要呈現了成就她這一生中的重要關鍵─她的成長經歷與背景,以及兩個重要的男人巴桑與亞瑟卡柏。不過令人感到可惜的是,片中除了可可‧香奈兒尖銳言詞與強勢的應對態度以外,在性格方面描繪得並不算細膩。無論如何,因為她的成功,世人不會遺忘她的故事,而在我看來,她的成就不只是事業,也是自我,她的成功更不只是時尚,也是對於當時社會主流審美觀的一種反叛。

那是十九世紀末的法國,在上流社會圈子裡頭,社交生活就是貴族們的「工作」,而這當中重要的活動便是舞會,上流階層的貴族們透過舞會來聯繫彼此的關係,也因此舞會成了上流社會的生活主軸,為了出席舞會而必須準備的衣服配件,則是當時時尚產業的推手。在上流階層的女孩們,平日什麼也不必做,每天負責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出席晚上的舞會,而找個適當的男人結婚,則成了她們最重要的人生目的。

在當時的法國,奢華的巴黎與上流社會的舞會可能是所有女人的夢想,一如鄉下出身的女孩對於都市的嚮往,只是最初可可‧香奈兒對於巴黎懷抱著什麼樣的夢想,我沒辦法透過這樣的一部電影獲得明確的答案。不過並非出身於上流階級,從小被父親遺棄的可可‧香奈兒,因為機緣成為了土財主巴桑的情婦,親身體會了這些上流社交圈子的奢華與浮濫,她沒有縱情地沉醉其中,反而成了一個置身事外的旁觀者,在那樣的時代背景之下,她的特立獨行真不知是一種叛逆,還是一股來自於迫切定義自我的動力?

我試著猜測,或許失去父愛而流落孤兒院的遭遇,深深地影響了她對於環境缺乏認同的態度,她不是孤兒,所以她曾相信總有一天父親會來帶她回去,然而最後她了解到,她所能掌握的一切只有自己,無論是愛或者是其他東西,她不能夠再傻傻地等著別人施予,必須自己主動爭取。

無論是為了與平民區隔的早午餐(petit- déjeuner),或是以蠶絲緞打造的蕾絲花邊與天鵝絨、緞面衣著,並搭配大量水鑽及珍珠、羽毛的裝飾作為身份表徵,十九世紀的人們極力營造奢華夢幻的打扮風格,其中最不能忽略的則是馬甲,以當時纖細的腰圍即為美女的標準,女人們無論在外面套上何種款式禮服,都必須穿上馬甲將自己的胸、腹、腰部束緊。那年代女人們不考慮以運動、控制飲食方式塑身,卻硬是以馬甲將自己塑造成完美的沙漏型曲線,原因為何?有此一說,在物資普遍缺乏的時代肥胖是奢華、高貴的象徵。再從女人當時的社會地位而言,此等審美觀的追求,極重要的功能性是作為成就婚姻的條件之一,穿上馬甲的女人不可能從事勞動,更遑論上流社會的女人。

可可‧香奈兒硬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挑戰了當時作為一個充滿女人味的女人應當符合的主流裝扮,從男性化無領前開襟套裝、以男性馬褲改造的女性褲裝、工作服,強調的是讓身體自由舒適的活動,並且將女人從馬甲的束縛之中解放出來。而這些中性款式,依然是現代社會普遍的流行,要說是經典歷久不衰,也可以說可可‧香奈兒走在時代前端。

不過現代的女人,依舊追求豐乳、提臀與纖細身形的主流標準,僅僅是透過醫學、科技的進步,漸漸朝向降低對於身體健康的傷害來發展。關於女人身體解放的議題,不可避免的仍是重新檢視社會建構的─何謂「美」?─的主流價值觀。在實踐身體自主性以及追求理想的身體之間,究竟有無衝突?實在是個難解的問題。回過頭來看,可可‧香奈兒除了開創個人時尚事業,更重新定義了作為一個女人所被期待觀看的眼光,這絕對是一個劃時代的傳說,但是又有多少女人能夠像她如此堅強又幸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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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

關於大麥克的回憶

我去麥當勞只點的套餐就是大麥克,當然也曾吃過除了大麥克以外的套餐,但次數實在少得可憐,但要說我獨愛大麥克也不正確,應該說大麥克是我認為在麥當勞裡的最佳選擇。因為大麥克在所有的套餐之中,看起來特別順眼,吃起來也比較爽快。因此我吃大麥克就像吃所有的漢堡那樣,一口抓起來咬,這麼一來,生菜、洋蔥、醬料、酸黃瓜連著麵包皮都可以一口享受,我實在無法想像將它們分開來吃會有什麼感覺。

這陣子我突然想起一段關於吃大麥克的回憶,那是在十年前,可能是1998年或是1999年,總之我還是個國中生。我跟一個補習班認識的男同學一起去當地的鬧區逛街,中午的時候,我們到麥當勞吃中餐。我依稀記得當我用雙手一把將大麥克舉起,坐在我對面手裡也拿了個大麥克的男同學,卻在我緩緩將大麥克塞入嘴裡、一口咬下的瞬間,皺起他的眉頭,扭曲了雙頰,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等到生菜、洋蔥、醬料、酸黃瓜以及麵包皮全都進了我的嘴裡,他整個人像鬆懈了似的將身子癱軟在椅背上,一臉無奈地說:「女生怎麼這樣吃漢堡阿?」我頓時疑惑了,反問他:「那麼女生應該怎麼吃漢堡呢?」這個問題使他愣了一兩秒鐘,但仍舊是滿臉驚訝的神情,連忙說:「這樣...這樣很難看阿!」他結巴著,似乎找不到更適當的形容詞來解釋他的主張了。隨後,手上也拿著大麥克的他變得焦慮了起來,當他吃大麥克的時候,他一邊大口咬著大麥克一邊將臉撇向兩旁,心不在焉地打量著路人。

這位回憶中的男同學,畢業之後,我就沒有跟他聯絡了,所以就他而言到底怎麼樣才是女生吃大麥克最適當方式,至今我仍然不知道。

我試著猜測當時這位男同學的感受,也許張大了嘴將大麥克塞進嘴裡的過程,對他而言是一種冒犯,這鐵定是個令他不舒服的過程,而他就是以雙眼參與了這樣的過程。類似張大了嘴巴剔牙縫,挖鼻屎之類的動作,這些動作不是不能做,但是至少不需要強迫別人觀看,那不是一個公開展示的活動。如果是這樣,我也可能撇見他吃大麥克,難道張大了嘴吃大麥克是一個不宜公開展示的飲食活動嗎?

他的重點其實是:我是女生。顯然這裡真正冒犯他的、使他不舒適的,是作為一個生理女性,卻不為他所期待的生理女性應有的行為方式。

只是,「女生」不能張大了嘴巴一口咬下大麥克,那麼為什麼「男生」可以張大了嘴巴一口咬下大麥克呢?吃大麥克的方式適當與否,判斷的標準為什麼是「性別」,而不是其他的標準呢?

但我依然很想知道,到底怎麼樣才是女生吃大麥克最適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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