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9

《群島》/胡晴舫


      再讀胡晴舫,是前年她在印刻文學雜誌的小說連載,筆觸維持一貫的冷調,但題材讓當時的我非常喜歡。今年終於集結出版,書名從《斷崖》改名為《群島》。書中跨越四、五、六七年級生世代,於時代洪流中流轉於虛實,交錯著國家、社會與自我認同。表面上各自佇立的孤島,底下有著相連的海域。時而獨立發聲,時而盲目從眾。溝通途徑消弭了障礙,親密關係卻轉而疏離。多元相容並濟的同時,群眾意見的累積,比極權主義更為迅速,且同樣巨大。

        這個浪頭過了,還有下一個浪頭要來。

        在社群中,有人選擇追浪,有人不經意地被浪淹沒,有人在自己的孤島上頭靜默。書中名為「淑媚」的角色,反過來念正是米蘭昆德拉寫的「媚俗」,追浪就是她存在的意義,站在浪頭就是表演自己的方式。另一位我輩人「莉蓮」,她不耐自個兒庸俗,對耐俗的「阿傑」理解錯誤,以為真正的生活永遠在他方,不在自己所能創造的當下。或許是缺乏離開舒適圈的本事,只得隨波逐流。上一輩事業有成的「憲宏」,在時代裡頭觀浪,偶爾沖沖浪頭,實際上仰賴過去累積的資源選擇順浪而行。可以說,淑媚創造媚俗,憲宏更懂得利用媚俗。

        這本小說讀起來相當痛快,作者清楚勾勒出這些孤島底下所相連的海域。而這片海域的時空背景,很貼近我們眼下這個時代。在我們身邊都找得到淑媚、莉蓮、阿傑與憲宏的影子,甚至我們自己。我們這個時代的孩子們,打字次數不比說話的次數少。當虛擬被現實化,人際關係的再定義,臉友等於朋友、刪除就是絕交,現實也被虛擬化。書中有個角色說,社群網站上的「讚」不是星星,不會永恆。但那一張張被手指滑過的臉,很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相見。

         雖然書中論及許多議題,都是老生常談,比如說真實的意義,究竟是客觀存在的,還是主觀感受認知到的才是真實?好比電影《頂尖對決》裡有句台詞,人並不是真的想知道真相,只是想被騙而已。這些古老爭論並不會因為資訊取得的速度有差異,產生差異的一直都是人性。

2019/11/23

《王牌冤家》/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

   

        以前看《王牌冤家》覺得是悲劇一齣,年輕時特別迷戀那種曇花一現的激情,生離死別的故事在我來看都不是悲劇,是刻骨銘心的藝術。這種因瞭解而分開,卻又被彼此吸引再相聚的故事簡直是悲劇。

        結婚之後拉著老公重新看一遍這部電影,才發現它的浪漫。試想,一個人要多在意一個人才要想盡辦法遺忘。(然後在多年以後會發現遺忘其實是件容易的事情。)

        這部電影容易讓人想到村上春樹的《遇見百分之百女孩》,心血來潮憑著記憶把故事轉述給老公聽,聽完了以後他說:「這個故事太爛了吧!」這故事的最後不就是那一句:「你不覺得很悲哀嗎?」

        人生本質上就是充滿錯誤與遺憾的經驗吧。
        然後就不嘗試了嗎?

        原本吸引彼此的特質,相處過後變成讓彼此衝突、恨得牙癢癢的缺點,確實容易發生在一段親密關係裡。戀愛的過程中,只看見自己想看見的、祈求自己所需要的,跌跌撞撞地怨嘆缺乏幸運之神眷顧,更可能是對自己想要與需要的掌握度不足,不願在有限的籌碼上向現實妥協。

        悲哀的究竟是遇不到百分百的人
        還是錯估了百分百這件事呢?

        結婚週年,體認彼此還是彼此最需要,我覺得很浪漫。

2018/07/21

瘋露營


       去年五月,我們倆一頭栽進露營活動,改變以往假日只能逛街、喝咖啡、吃美食或看電影的約會模式,再來養了條狗,室內活動對我們而言選擇更少了,非得往戶外跑不可。和旅行有著共同點:露營也是換個地方過夜,連同自個與伴侶的脾性給帶去。跟旅行不同的是,幾乎要把整個生活起居移到戶外來進行,舒適度與放鬆程度,取決於事前的規劃夠不夠詳盡、還有你對舒適度的定義。

        以夏天作為兩個人共享露營活動的開端,對於兒時跟著父母在溪邊摸魚草地烤肉露營的我來說,實在正常不過。然而長大之後身邊的許多露友都說秋冬才是露營旺季,乍聽時百思不解,身為夏生人畏寒,婚前將近十年的日子,待在家裡可以不吹冷氣。幾次經驗累積下來,掌握夏天高海拔避暑、冬天低海拔避寒的原則。

        透過網路與走訪一家家戶外用品店蒐集資料,購買物品時常得在想要與需要之間作取捨。從帳篷規格到烹飪爐火用具、椅子的款式,挑選露營場地。還得為了因應不同氣候充實相關知識。

        因為必須不斷勞動,讓人更能專注當下,為了讓所有的事情有更好的進展,沒有多餘的時間發脾氣。搭完帳篷,才可以遮陽歇息,享受完美食前必須備料烹飪,吃完還得清潔餐具,數著星星入眠,一覺醒來又得收拾整理。我們很少賴床,因為狗狗還得仰賴我們吃飯便溺。每次出遊,都讓我們在精疲力盡之後獲得些許放鬆的成就感。

         猶記得我倆剛結婚時很常發生無謂之爭,使得我倆幾乎沒有甚麼甜蜜期,他總是會在我的怒火最高點時,說句:「總之,我現在做便得了」試圖快轉自己先前犯的粗心大意,而我總會執著於他得認錯。後來慢慢明白彼此做事情的節奏,我也必須學習放慢自己的節奏,不該執著於過程中無傷大雅的小過錯。

        一個人如何料理自己的生活起居,代表他如何看待生活,反之亦然。也許有一天露營熱潮會在我倆身上退燒,這世間沒有甚麼永恆不變的,我很清楚。但這就是生活,想怎麼收穫就得怎麼栽,需要經驗累積、需要努力經營。   

2018/07/18

那天美麗的女孩兒她給我發了封訊息

那天美麗的女孩兒她給我發了封訊息─Are you ok?她說。
其實她並沒有「說」,但螢幕上是這麼顯示的,我們不認識彼此也從未見過
照片顯示她是個相當美麗的女孩,圓圓的大眼睛白晰的皮膚標準美女模樣
「妳要告別我們了嗎?」她還說。這個提問是否有被回覆的可能,也許她沒有想過。

我想起自己曾經跟這個某某抱怨那個某某都不回信的往事,
這個某某說妳何不在信的最後寫上「盼回信」也許那個某某就會回。
寫了約莫三次以後,那個某某仍舊無動於衷,然後我就不再寫。
反而是這個某某自己常常不等我有沒有話對他說便自己寫信給我。
但他也從來沒有寫過「盼回信」這三個字,因為我總是給他回信。
盼望有時淪為乞求,不盼卻也並非毫無祈求。

(乞求這兩個字是負面的嗎?)

回到美麗的女孩,她的關心與問候令人愉快,縱然她大可不必。
想想那些沒有聲音、沒有影像的文字就已是她對我認識的全部。
她盼望我的回應嗎?彷彿這些文字能夠證明我的存在。 不再更新的訊息,這個人他不存在。
究竟是透過現實生活的互動來認識一個人得好,還是透過文字傳遞那些肢體語言無法補捉的細節來了解一個人來得好?

有些人對這樣的提問沒有興趣,對來他說能夠認識你真好,這才是最重要的。

原發表於:2010/12/13 9:24

2011/09/15

何時了?

        海賊王單行本第63集關於費雪‧泰格臨終前那段自白,引發了我一點想法。費雪‧泰格認為只要仇恨不要留給下一代,如此歷史所造成的種族衝突就可以改變。

        我思考的是,歷史的仇恨究竟是延續的共業還是人性不可改變的原罪?倘若重新開始是可能的,這一切歷史的軌跡又是如何開始的?

2011/08/31

《猩球崛起》/Rise of the Planet of the Apes


        看完《猩球崛起》很難不讓人聯想到1999年的《水深火熱》,結局也有些相似,變聰明的鯊魚重回大海,變聰明的黑猩猩們逃離動物收容所(可紅木公園仍舊是人類管轄領域阿),為得不過就是重獲自由。

2011/03/07

執迷不悔

        還記得當年那男人在正式與她決裂的幾個月前在她背後敲著鼓,跟著認出他的歡呼聲露出一抹微笑。當時她唱的曲子是《末日》,隨著舞台冉冉升起她現身,事隔多年回想起來,那畫面看上去也像是他倆婚姻的末日預言。

2011/01/08

回顧2010年

        那天C說,她不為自己寫日記,而是為了別人而寫,希望他們有一天能看到。我打趣地說Blog就是公開的日記,若真有什麼秘密,不會寫出來。所以凡是被寫出來的東西,我會假設它有個聆聽的對象,由於既非一對一,那個對象可以無限抽象,可以被對號入座(而且免費),也可以被忽略、誤解,這是Blog最有趣的地方。文字一方面侷限思想,另方面放任訊息歧異,觀者永遠不明白自己是獵人還是獵物,或許以為自己發現了什麼,也可能只是落入自己親手作的繭,閱讀也是如此。我偶爾拿知名部落客當笑話,說了總讓朋友酸上一句:「愛罵又愛看」的確,自己只是一個小小的流量數字,但仍樂在其中。雖然不是被討好的那群人,卻是這願打願挨的一方。

        樂趣,才是重點。很久以前有個人這麼告訴我,自己真正體會到卻是在多年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