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5

真實即是表述



      那天噗友發了一張從索尼那兒挖來的圖,內容除了有點政治不正確之外還挺令人會心一笑的,關於網路筆戰的議題這些年來我已經寫過很多次了(隨便爬個文就知道),寫到自己都有點膩,但好像還沒到想吐的地步,所以似乎還可以再寫一次。

      看到這張圖的第一個疑惑是,怎樣才算贏?是戰到對方回不了嘴,還是每位事不關己的偽仲裁者都倒向其中一方的時候?怎麼想都覺得這其中並沒有能夠拿來論贏輸的標準,尤其筆戰的結束可能有很多種理由,最常見的一種是其中一方先停止回應,另一方也跟著停,最後停的一方可能會猜測對方沒話說了,從而獲得勝利的滿足感,但難道就沒有可能是收手的一方覺得沒有必要再浪費時間了?有很多種可能,只是這其中的冷暖只有留給銀幕前的自己獨自品嚐。再細想,筆戰到底贏了什麼又輸了什麼?無論那些表述多激烈多憤慨,在不同個體間各自知其所知、感其所感,其所能產生的交集與理解,不也都是任人自個兒辨識與體會的嗎?

      很久以前我玩線上遊戲,女性角色只要罵一句幹就會被反嗆靠你是男的死人妖幹玩啥女角,名字取得好聽可愛散發出惹人憐的女性氣息,就會不知不覺被人溫柔相待及百般呵護。回想那時我偏偏取了個相當冷僻性格的名字,難怪都沒有人要理我。於是搞到最後遊戲中的女性角色越來越多,其實不少都是由男生扮的。到底憑什麼一句髒話就可以轉換性別,我也想不透。在遊戲中很少講話的盟主總被人說都不講話酷酷的好像很兇,真相是他打字很慢,還用小鍵盤一個一個用滑鼠慢慢點,傳出去之後大家就都改口說老人家好可愛好逗趣──不過是打字慢而已吶!當時還有某位死騎約他的妖精小女友見面,當天回家一上線把身上所有錢拿去買水,閃完紅水換橙水、閃完橙水換白水,就這樣閃了十來分鐘,直到那背包空了,便說了一句:「跟她說我去當兵了」就把帳號給別人玩了。到底是怎樣的情深竟可以如此意重,以致於現實與想像落差會降嚴重?

      網路不真實,那麼這些不真實的訊息又是誰主導傳遞的,是鬼嗎?
      網路不夠真實,那麼現實生活中又有多真實?
      若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也能如此輕易地一眼看穿某個人,想必這世界簡單多了。

      那些一切化作文字、照片、影片的世界萬物,如果缺乏了載體與接收方,是不可能獲得任何理解與判斷的。好比說人的臉龐都有千萬種角度,相機同一時間也只能補捉那瞬間的其中一種,試問人們的一雙肉眼同時間又能補捉到幾種角度呢?倘若人能自知自身的理解與認知都是有限的,又何以期望這些訊息能夠完整地描繪、定義特定人事物的全部?

      曾經我在自己的噗浪上聊著總會不自覺將同類型的書籍相互比較的閱讀習慣時,有位網友插話說他把書當朋友從不比較,當我還沒完全理解把書當朋友是指涉什麼時,一聽到我回應我並不把書當朋友,他就這麼天外飛來一句對我的評論:「書是你的軍火庫, 是排列好備便,時機對時拿它出來砍人的。」這件事我不論何時想來都會覺得很諷刺,當時我向他進一步詢問句中「砍人」的意思,他卻只丟了篇作家寫著關於「拿閱讀拿武器」的文章連結給我。雖然至今我仍不太清楚他是如何從那些片言隻字判斷我對於閱讀的理解,但唯一確定的是,他親自示範了何謂拿閱讀當武器來攻擊人。

      那些被人們說出的話語,即便是親耳聆聽,意義都將因相異的認知解讀而開始分歧,更何況是網路上的訊息呢?而你每一份的理解,都只不過是反應了你所能掌握的認知範圍,甚或是專屬於你個人的想像與直覺,沒有更多其他的意義了。

      想起某位高大帥氣的友人時常被網友貼上許多不堪入目的標籤,近來最好笑也算是老梗的標籤是──「把不到馬子」、「每天在家看A片打手槍」,他笑稱這位網友只說對了其中一半,而我認為這些標籤都只是反應了那些將文字投射於本人的貧乏想像。以前我對於他可以輕易地忽略這些標籤相當佩服,但他說不過是久了便麻痺,後來的我逐漸也體會到何謂麻痺感。如果每個標籤都照單全收,豈不累死?但其實也沒有全面接收的必要,本來就把得到馬子不需要向誰證明才把得到,本來就高大帥氣也不需要向誰解釋才會變得高大帥氣。這接收訊息的篩子本來就是自個兒掌握的,差別只在於你有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而你也可以選擇把自己關起來

      當然相較於現實生活的互動,那些眼神、聲音、舉止動作以及隨時在變化的情境氣氛,網路空間確實是「不真實」多了。然而我們對「真實」的定義若是指活生生的人,別忘了每個網路線彼端的電腦銀幕前,也都有一個活生生的人。只是每個銀幕前的使用者所專注的情境,是由他的雙眼以及大腦所建構的,那些訊息會遠比網路以外的現實生活狹隘得許多,因此我不會說網路比較「不真實」,我會說網路比較「狹隘」,但人的大腦畢竟是活的,訊息再狹隘不代表你的判斷力與思考能力也必須跟著狹隘。反觀同樣的道理適用現實生活也是一樣,同一時間的理解永遠不可能是全面全知的,否則每個人豈不都能一瞬間戳破謊言、看穿一切偽裝,那這世界怎還會有一堆情人的誓言變謊言、中獎變詐騙?

      曾有個人告訴我,他覺得我Blog上「存在的理由」所寫的:「能夠被你看見,就是我存在的理由」這句話很美,但其實我寫這句話並不是想表達──我的存在是為了被你看見,而是──我之於你的意義只存於被你看見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