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9

寧可錯殺、不可縱放之煙槍清理法

環保署官員指出,未來可能直接引用《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直接將「馬路行進間的走路、騎車或開車吸菸」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或是在研擬中的《環境衛生及美質促進法》草案中,直接禁止「行進間吸菸行為」。
     這是今天的新聞,若報導屬實,未來菸槍們戶外抽煙的限制又多了一項─身體不準處於行進間,無論有無證據顯示煙蒂落到指定清除地區─而不是垃圾桶、煙盒甚至是車上的煙灰缸,只要是行進間同時抽煙,將直接被推定構成違反行政法義務的行為,而得據法規處以罰鍰。我還真沒想到管制廢棄物清理的法律,居然還限制到人民的一般行為自由上頭了?

2009/11/14

《聖誕夜怪譚》/A Christmas Carol



      看完《聖誕夜怪譚》是有點莫名其妙的感覺,跟朋友聊到這事時,稍微抱怨了一下坐在旁邊的小女生,因為她不到一分鐘就要轉過頭去詢問她媽媽的意見。當天不少是家長帶著小孩子來看的,但並沒有預料中地吵鬧,最後被朋友說像我這種年紀的人會出現在那裡才是奇怪!被這麼一說才有所自覺。

      唯一的感想大概是:面對這類散發著正面人生觀的寓言故事,我好像不再能產生那些被人們預期的感覺了,難道因為我不再是小孩子了嗎?

2009/10/14

框架之外


        七點晚間新聞的結尾如往常般地報導著國際趣聞,那是一場自匈牙利的選美比賽,特別的是,每一位參賽者必須是全身上下曾經有一處動過刀的整型美女。這則新聞報導的最後說了:「22歲的美女空姐以優雅的氣質拿下冠軍。」,整型不外乎就是透過現代醫學科技來改變天生的身體構造,達到符合個人所認同的「美」的標準,但在這群人工美女中,最後獲得評審認同的卻是「優雅的氣質」,而不是佳麗們原先汲汲營營在自己身上改造的外在美,真是矛盾呀!

2009/09/17

痛苦

我的自我和你的自我基本上沒什麼差別。人多,想法少──我們每個人想的差不多都是相同的東西,還互相傳遞想法,借用彼此的想法,竊取彼此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踩到我的腳,只有我一個人會痛。『我』的基礎不是思想,而是痛苦,那是所有感覺中最基本的。
─米蘭昆德拉,《不朽》,尉遲秀 譯,p.210


      14歲的那一年,我左手的食指與中指被男同學用美工刀劃開了一道傷口,我永遠忘不了鮮血湧出的瞬間,男孩臉上的驚恐,我一邊抓著正在噴血的手指,一邊在心底喃喃自語:「沒關係的,這很快就會過去的。」每次我受傷,總會在心裡自顧自地念著一些安撫自己的話,或者自以為是地想著開心的回憶,只是當我越試圖揮別痛苦,就越無法忽視那些傷害正折磨著我的身體,事情發生以前的身體如此理所當然地舒適而自然,我們從沒有忽略去感受那些自然,正因為如此,痛苦才更顯得真實而殘酷。

2009/08/27

時尚女王香奈兒/Coco Before Chanel


      可可‧香奈兒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我眼前是在十年前我買回來的一本生日書。縱然我對於香奈兒的品牌沒什麼認識,卻在心中對可可‧香奈兒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9/08/26

關於大麥克的回憶

     我去麥當勞只點的套餐就是大麥克,當然也曾吃過除了大麥克以外的套餐,但次數實在少得可憐,但要說我獨愛大麥克也不正確,應該說大麥克是我認為在麥當勞裡的最佳選擇。因為大麥克在所有的套餐之中,看起來特別順眼,吃起來也比較爽快。因此我吃大麥克就像吃所有的漢堡那樣,一口抓起來咬,這麼一來,生菜、洋蔥、醬料、酸黃瓜連著麵包皮都可以一口享受,我實在無法想像將它們分開來吃會有什麼感覺。

2009/08/19

虛擬禮物

     最近一年微網誌正夯,寫部落格的人似乎愈來愈少了,而我也加入了微網誌的行列,雖然這並不是我停止部落格更新的主因,而是基於生活作息的考量。當然實際玩過了之後,還是喜歡部落格,微網誌更多關注是在於人與人之間互動而非自我表述,而書寫,則是一種沉澱與自省。對我而言,無論是隔著網路還是面對面隔著兩個身子的寬度,人與人之間都能夠保持適當距離,是最好不過的了。

2009/06/28

包比人嬌



      前幾天在蘋果日報上看到一則關於柏金包的評論,內容很有意思,署名Kelly的筆者說由於先前曾報導過香港富商劉鑾雄女友甘比擁有6只柏金包,引起許多人抱怨柏金包被媒體越寫越失去它的稀有尊貴感。而Kelly以柏金包催生人Jane Birkin為例,相較於名媛實習生的甘比,柏金包反而有著「包比人嬌」的情況,所以不是柏金包的問題,是拎的人的問題。最後補上一句挺嗆的話:「若你拎它只為了秀它的不平凡天價,又有何資格抱怨這包有暴發戶學上流的俗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