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身邊不斷傳來好評的電影─《告白》,透過剪輯手法,緊湊的敘事節奏,加上松隆子、木村佳乃等人精湛的演技,電影可以說是完全超乎我原先預期得好。而一個未讀過原著的朋友告訴我這個故事充滿了報復的訊息,令他反感,但這或許就是電影所能表達的面向,一次只能專心地說完一個故事,其他的故事都只是為了這個故事的完整性。
電影的重點像是繞著復仇事件「交待」,像放一把火般將火藥炸開,小說則是透過各個獨立觀點「展開」舞台布幕,將一個個火藥線頭拉出來。
(本文涉及關鍵劇情,慎入。沒有雷的閱讀心得寫在這一篇。)
相較於小說所展開的情緒張力,電影鋪陳著重於森口老師復仇事件發展,以致於除了森口老師與修哉以外的角色──美月、直樹、直樹母親,僅能透過穿插剪輯的方式表現。於是只觀賞電影的人,難免會把焦點放在森口老師與修哉相互交織的復仇戲碼,雖偶有穿插其他配角的獨白,但整體而言已與原著各自獨立章節的「告白」有所落差,片名改為「復仇」更為貼切才是。
而觀賞電影過後又讓我再次思考了《告白》這個故事,就從森口老師最初在黑板上寫的字─「命」開始吧!試想,關於生命的價值,可有高低之分?一個生命的誕生、死亡,不分種族、性別或年齡,客觀看來生命應當是平等的,譬如因大難不死而獲得重生的救援行動,都能夠輕易地觸動人心的畫面。然而一旦涉及了自身─自己的親人、愛人與朋友,任何出於自利的關係,就必然有不同套拿來秤斤論兩的標準,在此時生命的價值是不可能平等的。
因此修哉可以為了引起母親的注意,去傷害一個在他眼裡只是因為很容易下手的無辜小孩;而森口老師真正的報復對象是修哉最重視的母親,如此這般才能夠對修哉造成同等自己失去女兒的痛苦。甚至連美月的中立,也只是因為直樹是她從小暗戀的對象,也是美月想殺維特的理由。而修哉與美月兩人之所以會走在一塊,是因為美月也有想殺的人,所以修哉認為彼此可以互相理解,但美月對母親的批評卻成了修哉殺害美月的理由。縱然同樣是「生命」,愛與恨的份量可能相同,在不同的人眼裡卻有著不同的意義。
森口老師的行為無疑是一項成功的復仇,然而關於制裁呢?以牙還牙確實讓修哉嘗到了同等的痛苦─這部分小說並沒有像電影真人演出所表現的強烈,值得深思的是,這樣的懲罰真能夠讓修哉「重新做人」嗎?
再將鏡頭轉向校園集體霸凌方面,事不關己的同班同學玩著制裁修哉的遊戲,又真的達到「制裁」的效果了嗎?對此在修哉的自白裡頭寫道:「只要想到跟母親一起生活,就覺得原諒他們也無所謂」,所謂的制裁滿足的也不過就是其他同學們自以為是的正義,這跟現代某些重大議題的操弄只為了滿足社會觀感很類似,人們往往忽略制裁方法是否有效,只一味追求滿足自個兒的情緒。
另一方面,膽小懦弱又受到母親溺愛的直樹,從朋友身上獲得自信卻又被否定而產生了挫折,導致他將愛美活生生地扔進泳池裡,只為了平復自己被修哉否定的心情。因為聽到了母親自白的教育失敗,又再次地造成他情緒失控,進而拿刀刺向母親。另一方面,在直樹母親的自白日記當中可以看見,她對孩子的期許與保護,是助長膽小懦弱的原因之一,也間接加深直樹封閉自己的罪惡感,甚至促成了直樹對其的傷害行為。以上,在小說裡頭獨立成兩個章節,是電影中呈現不夠細膩的部分。這對母子的自白讓人感嘆,每一個行為背後都可能累積誤解與執念,複雜而難解,更可怕的是犯罪行為決意往往只有一瞬間。
同樣是導致一條生命的死亡,森口老師、修哉與直樹的行為如何評價?可否一視同仁?又為什麼不?
在這個世界上各種情緒無時無刻都在發生,喜樂的愉悅的痛苦的怨恨的憤怒的都有,這些情緒並不是專屬於特定的某個人能獨佔,但每個人只能感受自己的那一份。為何有人處理情緒的方式是選擇犯罪,有人卻以別的方式去面對?因為自私,但是這些自私又真的達到當初自私的目的了嗎?不是只有一個人自私而已,所有人都自私,容我再提出最後一個問題,當每個人自顧自地實踐著自以為是的正義,最後的停損點會在那裡?